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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及合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费政策:

  陕西省大件运输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及合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费政策: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应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2)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3)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通行费优惠政策

(一)全省高速公路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陕政函〔2019207号)批准的费率标准基础上优惠10%收费。

(二)G30连霍线西宝高速三桥-咸阳-西吴立交段、虢镇东立交-宝鸡-姜城段,费率暂执行一类车0.40/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三)根据省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继续实施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货车分流试点,西咸北环高速公路货车车(轴)型费率暂执行一类车0.40/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通行我省四类高速道路和第二类加收的桥隧,以及4类货车通行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时,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费率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惠,优惠比例如下:

陕西省大件运输

收费标准(含西铜公路)

陕西省大件运输